为深化学校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优秀教学团队,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全面提升教学工作水平,鼓励二级学院设立院级教学建设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院级项目”)。根据《西安翻译学院两级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翻译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教学工程项目管理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院级项目包括课程建设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等。
二、教务处是统筹培育项目研究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监督工作。
三、 各院(部)为本单位培育项目管理主体,应树立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管理理念。负责计划编制、项目遴选、项目质量和经费管理等。院级项目计划以各院年度预算上报数为参考依据,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执行。
四、 院级项目设立原则:
(一)对接国家、省、校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针对教育教学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育项目。
(二)院级项目应符合校级各类项目设置原则,各院在推荐省、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时,必须从本院培育项目中遴选。
(三)院级培育项目的培育周期一般为1年。
五、 院级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项均由二级学院自主安排完成,各时间节点计划原则上应早于校级项目。项目立项、结项后,应及时将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具体文件档案由各院整理保存,教务处不定期抽查。
六、 通过结项验收的院级项目,经成果转化应用,在教学实践改革中成效显著、创新性强的项目,教务处可将之直接列为省级项目的培育对象。
七、院级教学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因个人原因未完成的,即认定为撤销。负责人一年内不得申报院级及以上教学建设项目,已使用经费全部退回。
八、 院级培育项目的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各项目按照校级项目经费的80%进行资助。具体经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 类别 | 院级资助额度(元/项) |
1 | 课程建设项目 | 15000 |
2 |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 4000 |
3 | 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 20000 |
4 | 基层教学组织 (虚拟教研室) | 5000 |
备注:未列项目均按照教务处下发到各二级学院预算经费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追加经费。
九、 院级培育项目获批(升格)为校级项目后,研究周期从获批校级文件签发之日重新计算,研究经费按照校级项目补拨差额。未入选校级的项目,研究周期和经费仍按原定计划执行。院级培育项目质量差,入选校级及以上项目的比例偏低的院(部),将削减下年度的培育项目指标数量。
十、 项目经费使用需统筹兼顾、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经费报销指南参照《西安翻译学院教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西译院发〔202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