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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院级教学建设培育项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 发布者:张萌 浏览次数:

为深化学校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优秀教学团队,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全面提升教学工作水平,鼓励二级学院设立院级教学建设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院级项目”)。根据《西安翻译学院两级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翻译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教学工程项目管理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院级项目包括课程建设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

教务处是统筹培育项目研究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监督工作。

各院(部)为本单位培育项目管理主体,应树立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管理理念。负责计划编制、项目遴选、项目质量和经费管理等。院级项目计划各院年度预算上报数为参考依据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执行。

院级项目设立原则:

对接国家、省、校级类教学建设项目,针对教育教学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育项目

院级项目应符合校级各类项目设置原则,各院在推荐省、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时,必须从本院培育项目中遴选

院级培育项目的培育周期一般为1年。

院级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由二级学院自主安排完成,各时间节点计划原则上应早于校级项目。项目立项、结项后,应及时将情况教务处备案。具体文件案由各院整理保存,教务处不定期抽查

通过结项验收的院级项目,经成果转化应用,在教学实践改革成效显著、创新性强的项目,教务处可之直接列为省级项目的培育对象

院级教学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因个人原因未完成的,即认定为撤销负责人年内不得申报院级及以上教学建设项目,已使用经费全部退回。

院级培育项目的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项目按照校级项目经费的80%进行资助。具体经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类别

院级资助额度(元/项)

1

课程建设项目

15000

2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4000

3

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20000

4

基层教学组织

虚拟教研室

5000

备注:未列项目均按照教务处下发到各二级学院预算经费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追加经费。

院级培育项目获批(升格)为校级项目,研究周期从获批文件签发之日重新计算研究经费按照校级项目补拨差额。未入选校级的项目,研究周期和经费仍原定计划执行。院级培育项目质量,入选校级及以上项目的比例偏低的院(部),将削减下年度的培育项目指标数

经费使用需统筹兼顾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经费使用需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经费报销指南参照《西安翻译学院教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西译院发〔202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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